为适应经济社会和水运发展的需要,统一桥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的编写要求,提高编写质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内河、沿海桥梁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的编制。电缆、管线、隧道等其他水上水下过河、跨海建筑物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的编制,参照执行。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论证报告 4 附图 5 专题研究 附录A 论证报告文本格式 附录B 论证报告目录 附录C 桥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重要参数表格格式 附录D 本规定用词用语说明 附加说明 本规定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JTS110-7-2013)
《水运工程定额编写规定》JTS111-2013
《预制沉箱标准工艺指南》
《水运工程标准编写规定》(JTS101-2014)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JTS110-5-2008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