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总结我国航道维护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编制而成。
本规定共分6章和1个附录。并附有条文说明。主要包括航道保护范围划定的原则、工作流程、划定方法、公布与调整等内容。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工作流程
5 划定方法
6 公布与调整
附录A 本规定用词用语
附加说明
条文说明
《内河数字航道工程建设技术规范》JTS/T185-2021(含序列号)
《内河航道信息交换标准》JTS/T184-2021(含序列号)
《中俄界河航道养护专项定额计价规则》JTS/T127-2021(含序列号)
《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风险评估指南》JTS/T187-2022(含序列号)
《内河航道运行监测指南》(试行)JTS/T324-2023(含序列号)
《内河数字航道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T267-2021(含序列号)
《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技术规程》JTS/T322-2023(含序列号)
《内河助航标志工程设计规范》JTS/T181-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