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修改通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政法【2016】541号文公布,自2016年11月12日起实施。
第1篇 检验与发证
第1章 通则
第2章 检验与发证
第3章-第19章
第4章 船底外部检查
第10章 海上船舶浮船坞安全证书的检验
第12章 海上船舶船员舱室设备证书的检验
第18章 海上船舶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的检验
第20章 海上船舶乘客定额证书的检验
第21章 近海供应船散装运输有限数量有毒有害液体物质适装证书的检验
附录1 送审图纸目录
附录2 达到规定船龄的油船、散货船及化学品船的补充检验要求
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大纲(附复习指南)(2022版)(现货发售)
《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9年修改通报》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
《青海湖载客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9年修改通报》
《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年修改通报》
《内河危险化学品洗舱趸船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2019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3年修改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