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标是在《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交基发【1995】1230号批准)的基础上,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和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修订而成。
主要包括疏浚工程、陆域形成和地基处理工程、水工建筑工程、装卸机械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堆场道路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自动控制系统与信息系统工程、通信和导助航工程、采暖供热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估算指标内容。
总说明
第一章 疏浚工程
第二章 陆域形成和地基处理工程
第三章 水工建筑工程
第四章 装卸机械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第五章 堆场道路工程
第六章 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
第七章 供电照明工程
第八章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第九章 自动控制系统与信息系统工程
第十章 通信和导助航工程
第十一章 采暖供热工程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工程
附加说明 本估算指标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参加人员、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水运工程海上人工岛设计规范》JTS/T179-2020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防波堤与护岸设计规范》JTS154-2018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310-2013
《船闸工程施工规范》JTS218-2014
《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13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