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船旗国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帮助船舶安全检查员提高船舶安全检查缺陷处理能力,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安全检查缺陷处理的一般原则,不影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也不妨碍船舶安全检查员的现场专业判断。
第一篇 总论
第二篇 船舶污染防治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贯彻实施
第三篇 海上污染事故防治与应急技术
第四篇 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水路运输发展
《大型散货船安全监督与服务保障指南》
《国内航行海船缺陷处理操作指南》
《内河小型船舶营运检验基础知识》
《沉船残骸清除机制研究》
《国内航行海船安全检查指导书》(第2版)
《国内航行海船缺陷处理操作指南》(第2版)
《集装箱船舶与堆场协调配载优化方法研究》
《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