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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08 第4B分册)(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ISBN:15114.1136
出版日期:2007-12-29
版印次:1版1次
开本:D16K

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国际公约、规则和决议等,为保障船舶和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以及保障起重设备安全作业等,特制订《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本法规)。本法规是《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的组成部分。对符合本法规要求的国际航行海船,应签发相应的国际海上航行船舶的法定证书,以证明船舶符合我国政府的有关法令、符合和满足有关国际公约、规则等的规定和标准,适合预定用途的国际海上航行和作业。本法规适用于国际海上航行的中国籍民用船舶。

章节目录

第1章 总则
第2章 船舶残存能力和液货舱位置
第3章 船舶布置
第4章 货物围护系统
第5章 货物驳运
第6章 构造材料、防护衬料及涂层
第7章 货物温度控制
第8章 液货舱透气和除气装置
第9章 环境控制
第10章 电气装置
第1l章 防火和灭火
第12章 货物区域的机械通风
第13章 测量设备
第14章 人员保护
第15章 特殊要求
第16章 操作要求
第17章 最低要求一览表
第18章 不适用本规则的货品清单
第19章 散装运输货品索引
第20章 液体huaxuepin废物的运输
第21章 根据IBC规则确定运输规定的标准